对石家庄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4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4-06-20 08:32:20 |   作者: 新闻中心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的土壤,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城市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2020年6月,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立后,由我委牵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以来,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高水平发展的突破口,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以京浙沪等地区营商环境经验为标杆,坚持深化改革,破除积弊,创新作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完成了市级102项、县级98项“必划”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的统一划转,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四个企业开办基本事项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已压减至一个工作日,并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享应用。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有关节能标准、建设规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这些措施大大缩减了企业开办和项目审批时间,获得企业和群众普遍好评。

  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一门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9.19%,覆盖教育、公积金、社保卡、医保等多个领域的100项民生事项已全部上线“冀时办”。同时,积极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将审批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71%。以“一件事”办理为应用场景,整合多个领域的40个审批事项,编制出31个“一件事办理”清单,制作“一件事办理”服务指南,共精简申报材料110项,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35天,压减比例达73%。

  私产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单位产土地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企业买卖房子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公积金中心提前完成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共享,省直职工申请贷款不再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用气用水环节减少为3个,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从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市公安局着手研发“无犯罪记录证明”自助服务系统,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推进社保卡和就诊卡功能整合方案,全面启动社保卡挂号、就医、结算“一卡通”工作。

  大力推广电子化专票,打造电子税务局,企业可即时申报、“一键报税”,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大力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全市持续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达到一、二、三类企业全覆盖,减少了退税流程,缩短了企业办理退税时间。

  积极推进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同时,运行电子化监管,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完整、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目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交易系统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逐步实现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完成了医疗设施采购交易软件研发工作,医疗设施采购电子化交易覆盖率可达到100%。

  (六)包容审慎执法,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强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为行政执法夯实了制度基础,完善了制度保障。多措并举加强信用建设,建成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并完成和河北省联合奖惩系统、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对接,进行“红黑名单”信息和联合奖惩案例互推工作。在监管执法方面,印发《“三新经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开展“首违不罚”活动,大力推广“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将具有监管职能的各市级部门及对应的县级部门(除使用省级抽查系统外)全部纳入双随机联合抽查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各部门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企业,分别按照20%、15%、1%、5%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充分的发挥了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促进了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管。

  (七)完善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建立了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和复杂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了案件繁简分流的流程、规范和制度体系,同时,探索实行简单案件速裁、快审、快执,审(执)限不超过原审(执)限的1/2,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速裁(快速)审理,市中院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不含知识产权案件),案件审理天数仅为29.8天(受疫情影响2020年案件审理天数有所延长,2019年仅为20天)。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了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全部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涉及家事、金融、道交、物业、劳动争议和医疗事故等10余个专业领域。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冀时调”全线运行,该平台与法院立案系统、办案系统、河北微法院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乡镇法庭、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之间的数据共享,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跟踪等实现全流程覆盖、一站式运行,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聚焦难点,帮企业解决困难。融资难融资贵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自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征集600余家企业融资信息,及时推送到相关金融机构和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融资约3亿元。

  (九)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印发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年包联帮扶工作的意见》,局领导包联54家重点工业公司,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政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和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发挥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作用,鼓励带领企业线月中旬,我局组织召开了重点工业公司座谈会,听取公司制作经营情况和反映诉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实施问题交办和限时办结制度,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积极地推进清欠工作。2020年6月份,我市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和大额无分歧欠款已实现全部清零,提前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底前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目标任务,受到了省减负办通报表扬。

  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重点部门集体攻坚,市直各部门协同发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监督检查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形成上下联动、多元监督、齐抓共建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牢牢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对表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先进城市。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主线,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34项具体措施,不断的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积极参加国家、省对我市的营商环境评价活动,对标对表全国领先水平和标杆城市,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上下功夫,在2021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营商环境便利度进入优良等次,成为更多指标的标杆城市。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主体并增加部分我市特色指标,构建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部县(市)纳入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风向标,努力促进全市各部门单位、各领域、各条线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新时代高水平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市将以持续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以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为导向,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抢时间、争一流,栽好营商环境这棵“梧桐树”,为石家庄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的土壤,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城市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2020年6月,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立后,由我委牵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以来,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高水平发展的突破口,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以京浙沪等地区营商环境经验为标杆,坚持深化改革,破除积弊,创新作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完成了市级102项、县级98项“必划”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的统一划转,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四个企业开办基本事项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已压减至一个工作日,并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享应用。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有关节能标准、建设规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这些措施大大缩减了企业开办和项目审批时间,获得企业和群众普遍好评。

  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一门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9.19%,覆盖教育、公积金、社保卡、医保等多个领域的100项民生事项已全部上线“冀时办”。同时,积极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将审批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71%。以“一件事”办理为应用场景,整合多个领域的40个审批事项,编制出31个“一件事办理”清单,制作“一件事办理”服务指南,共精简申报材料110项,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35天,压减比例达73%。

  私产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单位产土地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企业买卖房子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公积金中心提前完成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共享,省直职工申请贷款不再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用气用水环节减少为3个,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从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市公安局着手研发“无犯罪记录证明”自助服务系统,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推进社保卡和就诊卡功能整合方案,全面启动社保卡挂号、就医、结算“一卡通”工作。

  大力推广电子化专票,打造电子税务局,企业可即时申报、“一键报税”,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大力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全市持续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达到一、二、三类企业全覆盖,减少了退税流程,缩短了企业办理退税时间。

  积极推进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同时,运行电子化监管,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完整、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目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交易系统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逐步实现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完成了医疗设施采购交易软件研发工作,医疗设施采购电子化交易覆盖率可达到100%。

  (六)包容审慎执法,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强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为行政执法夯实了制度基础,完善了制度保障。多措并举加强信用建设,建成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并完成和河北省联合奖惩系统、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对接,进行“红黑名单”信息和联合奖惩案例互推工作。在监管执法方面,印发《“三新经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开展“首违不罚”活动,大力推广“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将具有监管职能的各市级部门及对应的县级部门(除使用省级抽查系统外)全部纳入双随机联合抽查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各部门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企业,分别按照20%、15%、1%、5%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充分的发挥了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促进了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管。

  (七)完善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建立了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和复杂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了案件繁简分流的流程、规范和制度体系,同时,探索实行简单案件速裁、快审、快执,审(执)限不超过原审(执)限的1/2,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速裁(快速)审理,市中院4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不含知识产权案件),案件审理天数仅为29.8天(受疫情影响2020年案件审理天数有所延长,2019年仅为20天)。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了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全部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涉及家事、金融、道交、物业、劳动争议和医疗事故等10余个专业领域。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冀时调”全线运行,该平台与法院立案系统、办案系统、河北微法院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乡镇法庭、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之间的数据共享,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跟踪等实现全流程覆盖、一站式运行,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聚焦难点,帮企业解决困难。融资难融资贵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自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征集600余家企业融资信息,及时推送到相关金融机构和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融资约3亿元。

  (九)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印发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年包联帮扶工作的意见》,局领导包联54家重点工业公司,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政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和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发挥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作用,鼓励带领企业线月中旬,我局组织召开了重点工业公司座谈会,听取公司制作经营情况和反映诉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实施问题交办和限时办结制度,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积极地推进清欠工作。2020年6月份,我市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和大额无分歧欠款已实现全部清零,提前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底前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目标任务,受到了省减负办通报表扬。

  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重点部门集体攻坚,市直各部门协同发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监督检查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形成上下联动、多元监督、齐抓共建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牢牢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对表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先进城市。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主线,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34项具体措施,不断的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积极参加国家、省对我市的营商环境评价活动,对标对表全国领先水平和标杆城市,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上下功夫,在2021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营商环境便利度进入优良等次,成为更多指标的标杆城市。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主体并增加部分我市特色指标,构建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部县(市)纳入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风向标,努力促进全市各部门单位、各领域、各条线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新时代高水平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市将以持续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以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为导向,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抢时间、争一流,栽好营商环境这棵“梧桐树”,为石家庄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